2017年5月份,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与上月持平,高于全省0.1个百分点,高于全国0.1个百分点;同比上涨0.9%,低于全省0.9个百分点,低于全国0.6个百分点;1-5月份累计,同比上涨0.7%,低于全省0.1个百分点,低于全国0.7个百分点。
5月份,CPI环比与上月持平。其中食品烟酒类环比降低0.1%;衣着类、生活用品及服务类、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0.2%、0.3%、0.1%;居住类、交通和通信类、教育文化和娱乐类、医疗保健类与上月持平。
5月份,CPI同比上涨0.9%。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
“六升一降”,衣着类、居住类、生活用品及服务类、交通和通信类、教育文化和娱乐类、医疗保健类分别上涨2.0%、1.8%、0.6%、1.6%、1.5%、4.8%,食品烟酒类降低1.3%,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与去年同期持平。
5月份,受气候季节影响,蔬菜肉蛋价格持续走低,粮食价格稍有上涨。